办新规,还是办旧规

时间:2021-10-25 13:48 来源:互联网

近日,在海淀区西钓鱼台嘉园居民住宅区内拆篮球场建垃圾楼一事成为了北京海淀区炒得沸沸扬扬的一个话题,开发商和小区业主之间就新建垃圾楼一事可谓是针尖对麦芒,闹的不可开交。开发商拿着2003年的规划要强行建设近16年以来没有建设的垃圾楼,小区业主则以2015年建设新规和影响正常生活为由反对建设,双方争执不下。眼看事件陷入胶着状态。

其实,小区业主就此事早在五年前就开始上访投诉,并在2018年1月和2020年10月分别得到了北京市规自委、海淀规自委的回复。回复中明确指出,暂停西钓小区垃圾楼建设一事,后续会重点考虑居民的心声和意见,共讨具体的优化方案。然而,在2021年10月10日,小区开发商再次启动了新建工程,并对原有篮球场进行强行拆除,全面实施垃圾楼新建一事。开发商的这一动作,再次导致他与小区业主的矛盾进一步升级,如何对此进行综合化解,成为解决这个事情的一个难题。

在居民的申诉内容中提到,西钓鱼台嘉园小区2003年开发建设,在当年的规划中,1-7号楼为住宅楼,8号楼为配套酒店,业主购买住房时,开发商完全没有提过要在居民住宅区内建设垃圾楼的规划。在居民看来,开发商不顾居民意愿,强行建造垃圾楼完全违背了居民当年购买住宅时开发商给出的规划与保证,可以说在合同要件已构成一定程度的消费欺诈。时至今日的16年后,突然要在小区入口处修建一个垃圾楼,这在居民心里是完全无法接受的,这将全面摧毁小区内部唯一活动的篮球场地,也是仅有的运动基础配套设施。常年来,篮球场是居民健康运动、休闲时光的唯一场所,自小区居民入住十六年来,早已习惯了原本的生活方式,此次开发商的强行修建,严重构成了对业主的权益损害,极大地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

这次事件,涉及多方利益主体,其中包括海淀区规委、海淀环卫、甘家口街道办事处、房地产开发商和小区业主,各方各持己见,各有立场。小区业主作为在此小区生活的主要群体,认为现在没有新建垃圾楼的必要性,他们主要从目前小区垃圾顺畅和环境污染两个环节着手分述。他们认为垃圾楼的建成,不仅对周围的环境会造成严重的污染,而且会给居民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异味更会漫天传播、臭气熏天因为当年垃圾楼的规划设立在小区的西北角,正好迎对风口上游,在风大扬尘的时候, 垃圾楼的异味会漫天传播、臭气熏天,小区居民根本无法正常生活。

开发商作为居民区开发的既得利益者,势必要新建垃圾场的。这个里面存在两个主要原因,一、开发商并没有将早年的垃圾楼规划落地实施,在小区一期和二期的验收中并没有体现;二、开发商打算在三期中完成垃圾楼的建设。眼下面临2021年底三期的新房交房,开发商建垃圾楼是为了通过全面验收,为后续房产新证的取得落实一切先决条件。

对于海淀区建设和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而言,老小区新建垃圾楼已成为一个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只有修建才能完成2003年旧规的未尽事宜。并强调该规划不是他们审批的,他们无权修改,要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延续性。。对于环卫部门而言,他们认为有规划、也有需求,那就要建垃圾楼。作为政府派出机构的街道办事处,他们认为自己在此事件上没有任何独立的建议和权限,他们更多的是负责对垃圾楼的建设进行解释和说明。

问题就卡在这里了,居民、开发商、自然资源和建设规划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和环卫部门各自都有对应的立场。几方对峙,怎样能达成全面的协调和统一,可能是需要花一些时间去探讨、磨合、协商和定夺的。

旧规能否不办,依照新规执行

旧规不办的必要性(参考居民自测的垃圾处理能力分析)

北京市先后颁发的市规发[2006]384号和京政发[2015]7号文件已经落地实施,既然新的规划标准已经出台,旧的规则能否就不办了呢?根据当前小区日常产生的垃圾量来看,2014年规划公示的小区总人数为3187人,全部垃圾总量不超过0.5吨,远远小于当年规定的垃圾产量下中转站的数量要求。从《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来看,该小区3178人产生的垃圾量为一天2.5吨,按照最新的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目前已经采取的回收垃圾管理也已达成总体垃圾减少的35%的整体目标,在总体垃圾管理和运营能提高的前提下,再去设置新的垃圾楼可能必要性并不大,应该不用在建设上再去花费多余的人力和才力,更无需造成垃圾场修建问题上的资源浪费。综上所述,旧规执行的必要性不大。

执行新规的好处

北京市颁发的市规发[2006]384号和京政发[2015]7号,均对《居民服务配套指标设计》进行了调整,规定1-2万人的小区才需建垃圾楼(见附件3),而据海淀环卫部门执行的“30条”,也规定5000人以上小区建垃圾楼,西钓小区三期完成后,只有3000多人,均不符合新规政策下建垃圾楼的建设条件。海淀区政府、区规自委不执行新法规条例,坚持要在原址建垃圾楼,这是在用老脑筋办新事。

另外,在居民收到的《区规自委2020年的答复意见》中,如果区域内垃圾处理设施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口,可在区域统筹选址新建。居民建议:可在西钓鱼台嘉园小区8号楼东边2.4万平米的代征绿地,选择僻静、远离生活区的位置修建垃圾楼,这样做可以保住篮球场这个小区唯一的运动场所,为小区的孩子、老人提供一个运动健体、舒缓放松的宝贵场所。假定这个方案成立,不但能解决本小区基本垃圾的清运问题,更是与周边区域实现公共服务设施共享使用的最佳途径。

无论如何,事情总归是要解决的。 我国是一个以人民利益为根本原则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的利益是一切政策实施落实的前提。旧住宅小区是否真的需要新建垃圾楼,不能仅仅根据十几年前的一份规划机械僵硬办事,若要真正按照国家提倡说的“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情,”,可能还需要相关部门花些时间切实走进居民老百姓的生活中去,实地调查,多听听居民的真实心声和意愿,破除部门清规戒律,需要政府行政部门的一些智慧、耐心和担当。在当今高度倡导民主价值观的大环境下,我们还是更多地希望老百姓尽可能少地去承受一些旧规带来的不利和伤害,让老百姓更多地享受新规带来的民生福祉和改革成果.

 

编辑:z0011
图片新闻